一、采煤過程中,錨桿必須回收徹底:一般不準使用膠帶輸送機運送工字鋼、錨桿等物件,如確有必要時,必須制定專項措施。嚴禁錨桿進入膠帶輸送機。
二、改變落煤方式:應避免煤流直接射入溜煤眼、采區煤倉,溜煤眼、采區煤倉應施工滑坡道。膠帶輸送及運輸系統是一條龍運輸,煤從工作面到井底煤倉一般要經過幾部膠帶輸送機的轉載運輸,中間還要經過溜煤眼、采區煤倉。
三、嚴禁將堅硬物件遺留在溜煤眼、煤倉上口附近:在煤流系統工程施工中,應指定專人進行檢查,嚴禁將有可能造成膠帶劃傷或撕裂的物件遺留在溜煤眼、煤倉上口附近,特別是溜煤眼、煤倉施工結束后應徹底做到人走料凈。
四、對膠帶運輸系統進行封閉管理:非工作人員應嚴禁接觸膠帶輸送機,防止異物掉入膠帶。特別是溜煤眼、煤倉上口、給煤點附近應進行封閉管理。
五、煤流系統中設施危險部位應盡量實現無鐵化,對危險部件進行特殊處理:如果實在無法避免使用鋼材來加工,部件的邊角都應作鈍化處理,并可以在鋼材邊角采取包一層膠帶的措施,以減輕一旦脫落對膠帶的損傷。煤流系統中的給煤裝置、擋煤裝置、溜煤眼上口的箅子應聯接牢靠,特別是對容易脫落進入煤流系統的零部件應有防止脫落的措施。易脫落部分,應盡可能采用不會對膠帶劃傷或撕裂的材料加工,如兩部膠帶輸送機搭接處的擋煤板,給煤點前后的延長段檔煤板可采用聚氨酯板加工。